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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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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程序
   
 注册程序-内资企业注册程序



一、核准名称:
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股东身份证明。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办理审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到有关部门办理专项审批或许可证。不需审批的,直接登记。
三、验证资本:
填定登记申请书 、打印章程等登记文件后,以货币出资的,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临时帐户并将货币存入临时帐户,非货币出资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四、申请登记:
文件齐备后,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登记受理通知书》。工商部门经过审查后。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五、缴费领照:
核准登记的,按规定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六、刻章开户: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部门刻制印章、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代码证书、银行开立银行帐户,税务部门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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